一、制定目的:
为保证吉林国文医院计算机、网络、信息、软件安全运行,保障吉林国文医院各种业务正常运行现制定本制度,及处罚原则。
二、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
三、内容
(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2.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备注:日常检查发现违法此条规定者罚款30元)
3.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科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备注:在信息科日常检查中发现使用互联网计算机进行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将处罚100元)
4.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如发现使用存储设备未到信息科进行杀毒私自使用将对其处罚50元)。
5.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医院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如发现使用存储设备未到信息科进行杀毒私自使用将对其处罚50元)。
(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备注:产生上述不良后果根据情节进行赔偿,并追究责任。)
2、不得未经允许私自拆装计算机和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如发现对其处罚50元)。
3、严禁私自带外设接入互联网。严禁将计算机中存储的软件和其它信息文档擅自拷贝给他人使用。也不得擅自修改、移动或删除计算机文件和系统设置。(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如发现使用存储设备未到信息科进行杀毒私自使用将对其处罚50元)
4.计算机系统中要求设置密码的地方都应设置个人密码并妥善保存,不可透露给无关人员。由于不设置个人密码或密码保密不力而发生问题的,由本人负全责。(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违法规定将对其处罚50元)。
5.计算机一般要求专人专用。办公计算机不得用于业务以外的用途,与本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违法规定将对其处罚50元)。
6.对计算机保存的重要资料必须经常做好备份,以防系统崩溃而丢失。
7.下班后应立即关闭计算机,除主机外下班后不关闭计算机的将处罚100元。
(三)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并及时升级病毒库和杀毒引擎,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发现计算机有被病毒感染的迹象或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保护现场。
3.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游戏软件、访问色情网站、及购物网站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违法规定将对其处罚100元)。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5.对在互联网上接收到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不要打开其附件,防止受到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6.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软件和浏览器插件要有可靠来源,因其可能有破坏性程序,必须对此严加防范;
7.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病毒,无法清除的,应当迅速采取隔离、控制措施,保护现场和相关数据,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四)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熟练操作本部门所用各种软件,新员工上岗时需接受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新员工所在科室领导应积极培训新员工软件使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人员离职时应做好管理账户,密码和使用密码等交接工作。(备注:违发本条规定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科室管理者承担。)
2.软件一经安装使用,未经领导批准或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卸载、删除。(备注:信息科日常检查违法规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或本科室责任人按价赔偿)。
3.各科室使用软件时,必须按照软件培训要求和软件规定流程和院内规定流程操作。操作、和维护、使用系统时务必仔细认真核对,确保数据准确,(备注:如因不按照软件培训要求,数据录入要求,院内规定流程操作,导致系统错误,数据错误,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4.软件不得随意借入非信息部门人员使用,不得借入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备注:违法此规定者处罚50元)。
加强对计算机软件使用权限的管理。因业务需要开通使用权限,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系统管理员设置相应权限。
(五)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计算机设备管理是指计算机主机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和外围设备的采购、领用、维修和报废等的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
1.设备采购
(1)各单位、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配制计算机设备,应先填写《需求申请表》,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信息科签字确认审批后,报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2)在购置设备前应首先考虑调移、升级现有计算机设备,现有设备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再组织采购。
(3)计算机设备选型必须综合考虑可靠性、耐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尽可能选用重点知名品牌和性价比高的产品。
(4)对新购置的设备,使用科室领到使用地点后拆箱,由信息科人员和使用科室人员共同、测试、验收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财产登记。
2.设备领用
(1)计算机设备使用须履行领用手续,由使用人填写《申请单》,由信息科建立档案
(2)对闲置不用的计算机设备,使用部门应将设备退回信息科统一保管或调移其它部门使用,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3)计算机设备的配件领用、更换由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配置。
3.设备维修
(1)非系统管理员或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维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
(2)系统管理员在接到设备故障报告后,一般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需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向使用部门说明原因。
(3)系统管理员不能维修时,应及时与供应商或产品维修中心联系,派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4)设备维护应做好记录,并建立管理档案。
4.设备报废
(1)对性能不稳定、陈旧换代、寿命终结或难于满足业务需求的设备,如无法通过升级、维修使其胜任工作,应作设备报废处理。
(2)报废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提出鉴定意见和有关部门审查后,报领导审批。
(3)设备报废应做好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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