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褥期抑郁症是产褥期精神障碍的一种常见类型,主要表现为产褥期持续和严重的情绪低落以及一系列症候,如动力减低、失眠、悲观等,甚至影响对新生儿的照料能力。其发病率国外报道约为30%,通常在产后2周内出现症状。
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有:
①情绪改变:心情压抑、沮丧、情绪淡漠,其至焦虑、恐惧、易怒,夜间加重;有时表现为孤独、不愿见人或伤心、流泪。
②自我评价降低:自暴自弃、自罪感,对身边的人充满敌意,与家人、丈夫关系不协调。
③创造性思维受损,主动性降低。
④对生活缺乏信心,觉得生活无意义,出现厌食、睡眠障碍、易疲倦、性欲减退。严重者甚至绝望、有自杀或杀婴倾向,有时陷于错乱或昏睡状态。
诊断:
诊断
产褥期抑郁症至今尚无统一的诊断标准。许多产妇有不同程度的抑郁表现,但大多数能通过心理疏导而缓解。产褥期抑郁症诊断标准:
1.在产后2周内出现下列5条或5条以上的症状,必须具备(1)(2)两条。
(1)情绪抑郁。
(2)对全部或多数活动明显缺乏兴趣或愉悦。
(3)体重显著下降或增加。
(4)失眠或睡眠过度。
(5)精神运动性兴奋或阻滞
(6)疲劳或乏力。
(7)遇事均感毫无意义或有自罪感。
(8)思维能力减退或注意力不集中。
(9)反复出现想死亡的想法。
临床治疗
包括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
1.心理治疗为重的治疗手段。包括心理支持咨询与社会干预等。通过心理咨询、除去病的心理因素(如婚姻关系紧张生男孩却生女孩既往有精神障碍史等)。为产褥期产妇提供更多的情感支持及社会支持,指导产妇对情绪和生活进行自我调节。尽量调整好家庭关系,指导其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2.药物治疗适用于中重度郁症及心理治疗无效患者。应在专科医师指导下用药为宜,可根据以往疗效及患者特点个性化选择药物。
积极预防
产褥期抑郁症的发生受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及妊娠因素的影响,故应加强对孕产妇的精神关怀。利用孕妇学校等多种渠道普及有关妊娠、分娩常识,减轻孕产妇对妊娠、分娩的紧张、恐惧心情,完善自我保健。运用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对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多加关心和爱护,对预防产褥期抑郁症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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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后#
本病预后良好,约70%患者于1年内治愈,极少数患者持续1年以上。再次妊娠复发率约20%。其下一代认知能力可能受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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