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岭及民营医疗机构、市直各医疗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9月1日是我国第10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按照省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目标
以本次“全面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倡导并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与健康行为能力,更好的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共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的知识和技能,促进我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二、宣传活动主题
“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
三、宣传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
四、宣传地点及参与人员
各医疗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在本辖区内繁华地段设立宣传主场。各医疗单位要出动5-10人参与本次宣传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医疗单位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医疗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宣传板、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宣传工具,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知识,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与9月15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宣传资料(文字、图片或视频)报送到市卫计局防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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