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健康扶贫 国文在行动” 公益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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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户朋友:
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我市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健康扶贫”文件精神,由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公主岭市扶贫办、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吉林国文医院联合发起的“健康扶贫 国文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于2018年4月10日正式启动。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基金及帮扶对象
本次活动由吉林国文医院捐助1000万元作为健康扶贫基金,专项用于帮扶2018年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户患者及五保户中急危重症患者。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0日——12月31日
三、活动帮扶政策
1.帮扶对象患者(不包括肿瘤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报销农合相关费用,然后报销低保/五保费用,再报销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费用,最后报销人寿保险费用,其余费用由健康扶贫基金救助,患者不承担费用。
2.帮扶对象中确诊为肿瘤疾病的患者,由国文医院协助申请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救助,个人只承担确认病情的检查费3000元,救助治疗费5000元(其中乳腺癌和宫颈癌个人不承担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救助,相关费用和流程遵照省红十字会文件执行。
3.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由医院负责相关费用的报销工作。
四、患者就诊流程
1.扶贫救助患者到吉林国文医院就诊的,挂号前出示“公主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证明”,由导诊人员引领挂号。
2.导诊、分诊初步确认患者身份和疾病,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引领至二楼内科扶贫诊室或外科扶贫诊室就诊。
3.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门诊检查和治疗的,相关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
4.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先到健康扶贫救助办公室申请救助,救助办公室核实“公主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证明”信息,审核查阅相关证件,符合救助标准的,签订“健康扶贫救助服务协议书”办理入院进行相关治疗。
五、其他相关规定
1.凡参与救助的贫困患者,须全面配合定点医院完成相关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治疗费用中可报销部分全部划到定点医院账户,不可报销部分由健康扶贫基金拨付至定点医院账户。
2.因意外伤害等特殊事件造成的急诊急救及住院治疗费用,不在定点医院农合报销范围内的不享受本健康扶贫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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