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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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已知可引起感冒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

人感染了冠状病毒后常见体征有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等。在较严重病例中,感染可导致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肾衰竭,甚至死亡。新冠病毒具有高传染性和高隐蔽性的传播特征,接种新冠疫苗是抗击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对个人而言是健康和保护,对家人而言是呵护与关爱,对社会而言是责任和屏障。

截止目前,我国新冠疫苗品牌有5个,分别是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所)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的重组亚单位疫苗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康希诺)生产的腺病毒载体疫苗。

通过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后,可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止新冠肺炎的传播,那么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跟禁忌呢?

一、禁忌症:

1.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 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4. 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 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 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 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 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10. 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 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 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 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 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 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 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 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 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 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 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 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 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 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 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 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 妊娠期不能接种。

28. 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 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 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31. 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 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 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 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4.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5.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36. 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7.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 如遇本市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 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汉所、科兴中维替换)。

39. 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40. 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41. 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灭活疫苗按照程序完成两针,不再加强。

42. 其他情况请垂询接种点医生。

二、注意事项:

1、接种前

接种新冠疫苗前,要先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自己不清楚是否属于禁用人群,则接种时需要主动提供健康证明,且接种点的医生会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同时,还应注意要好好休息,最好不要空腹接种,让身体保持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此外,由于新冠疫苗接种位置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且按组织接种人员通知携带身份证,手机,口罩等物品。

2、接种中

接种新冠疫苗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并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的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进行接种。疫苗接种的部位要保持清洁、干燥,避免用手挠抓,24小时之内要好好休息,不要洗澡;

3、接种后

接种后在现场停留观察30分钟,将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接种之后注意观察体征,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可就近到医院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一周内清淡饮食,避免饮酒。如果有过敏病史,注意远离过敏原。

三、新冠灭活疫苗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如何及时就医治疗?

1、不良反应: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疲劳乏力,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罕见不良反应: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可采取热敷等物理方式治疗;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进行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2、极罕见不良反应:局部无菌性化脓:一般要用注射器反复抽出脓液,严重时(如出现破溃)需扩创清除坏死组织,病时较长,最后可吸收愈合;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

3、给予抗过敏治疗;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接种疫苗就医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并及时就医。

新冠状疫苗第三针加强针

新冠疫苗加强针主要是指完成疫苗接种后,根据抗体消退的情况进行补充接种,保持人体对病毒免疫力的疫苗剂次。第三针加强针与前两针新冠疫苗的成分是相同的,主要目的是再次增加人体内的抗体水平。

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的接种条件是,已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且第二剂次距今已满6个月的人员。接种第三针剂时,需携带第一针剂、第二针剂接种凭证,如果没有可以直接搜索当地的健康码,点击健康码查看接种信息,以及携带身份证即可。为了更好地预防新冠肺炎以及提高体内的抗体水平,尤其是对于高危人群而言,建议去接种新冠疫苗的第三针加强针 。

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也可降低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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